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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丁?蛀虫!诏安一批教师被判刑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4-09

    福建省诏安县15名利用职务赚取学生“黑钱”的教师及6名向他们行贿者,日前被该县法院判处刑罚。

    据调查,1996年以来,诏安县梅岭、官陂、太平学区在为学生购买学习资料过程中,账外暗中大肆收受经销商回扣,私设小金库,将大量非法回扣款以各种巧立的名目装入学区领导及财务人员的私人腰包。一些学区领导还私自收受经销商贿赂。据统计,仅仅几年,上述三个学区账外暗中收受回扣款总计近六十万元。15名学区领导及财务人员共私分回扣款二十七万多元,收受贿赂款十五万余元。3月30日,诏安县法院以单位受贿罪,一审判处这三个学区罚金各二万元;分别以单位受贿罪、贪污罪、受贿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张光演等1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至有期徒刑五年不等,并追缴赃款四十二万多元。同时对上述过程中行贿犯罪的黄水瑞等6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至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