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认为,法律是一个社会的基本规范,而道德和情感是比法律更高层次的规范。法律是从社会整体规范来看待问题,而道德和情感往往是具体的人和人之间的。比如说,人才流动是对整个国家有利的,而在此举中被伤害是具体的道德范畴的事。
白说,具体到这件事,法律认的是契约,而不是道德。在淄博一中和翟老师签的协议中,本来当事人有权利注明如果违约,也就是如果在10年服务期内调离,所应承担的具体违约责任。但遗憾的是,当事人没有注明,放弃了法律赋予的这种权利,在合同上有重大疏漏。这就等于把自己合法权利实现的命运交给了社会舆论或法官来裁定,给自己造成了被动。
白建议,在签订这种与自己利害相关的重大合同时,最好还是多请教律师。
本报北京12月19日电(记者郑琳)记者为特级教师被告上法庭一事走访了著名教育专家杨东平。
记者(以下简称记):您是否看了本报的相关报道,您对此事有何看法?
杨东平(以下简称杨):我看了报道,这是人才流动中一个很典型的事例。教师如果和原学校有协议应该遵守协议,如果中途违反协议应该由双方协商好一个办法,但要有章可循。人大附中此举值得商榷。作为北京或者大城市的学校,本来已经具有优势地位了,更应支持小城市和山区、农村的教育,而不是做相反的事。
记:近来,类似的纠纷比较多,您认为和我国目前教育界的现状有何关系?
杨:人才流动是正常的,这种事今后还会不断发生,但是,应该遵守一个游戏规则。我国的中小学教师队伍一直处在一个不太稳定的状态。为了稳定教师队伍,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上,限制性、保护性的措施较多,在一段时间内看来还是有必要的。
记: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您认为相关的人事制度是否应该更健全、更具操作性?
杨:人事制度只能是一个概括性的规定。具体的个案还得具体分析,很难有什么一揽子的解决方法,也没法遵循一个统一的标准。当然最好是协商,协商不成只能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