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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的名誉,还不如一间酒吧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10-02

   北大不如酒吧。

   北大的拥趸听了不要一触即跳。还是先仔细想想,巩俐到北大读研闹出的那场大风波究竟意味着什么?

   至于我要说的那所酒吧,则在中东的耶路撒冷。

   70年代,美国国务卿基辛格为“中东和平”事务到教圣地耶路撒冷,期间他想去造访那里一家名声很大的西餐酒吧--芬克斯。他亲自打电话给芬克斯老板说:“我有十个随从,届时希望谢绝其他顾客。”老板客气地说:“您能光顾本店,我感到万分荣幸,但是因此而谢绝其他客人,是我所不能做的,因为他们都是老顾客。”

   这样的事如果发生在我们这又会是什么情景?绝对立即照办了不是?

   第二天,基辛格又给他打电话,说只带三个随从,只订一桌,且不必谢绝他人。不料他又碰了钉子:“对不起,明天是星期六,本店的例休日。”

   这样的事如果发生在我们这,有什么不可以变通?

   一名美国记者获悉此事后,在美国报纸上撰写了一篇《基辛格与芬克斯》,使芬克斯这个普通酒吧在美国名声大噪。

   其实,名誉这东西都是自己努力的结果。芬克斯与基辛格之间的故事,说明的并不是芬克斯拒绝了基辛格才名扬四海,而是只有历来注重信誉,芬克斯才可能拒绝基辛格。否则基辛格也不会知道有个"芬克斯"。否则这家酒吧也不可能曾经连续三年入选世界最佳酒吧的前十五名。

   此处提到芬克斯的故事,并不就是主张北大应该断然拒绝巩俐进校读书。而是应该想想在什么样的情形下收录巩俐作为她的学生才是恰当的。

   我确信,巩俐如果是去美国斯坦福、哈佛或任何一所国外名校读书,国人都不会有这么这么激烈的反应;如果巩俐上的是一所国内私立学校,假设这私立学校与北大同样有名,国人同样不会有如此激烈的反应(可惜中国并无私立大学)。

   所以我认为,导致这场大风波的根源,并不是有许多中国人患了红眼病,而在于北大是一所官校,是靠全国的纳税人支撑起的一座大学,因此录取学生的办法,对所有中国人来说确实有个是否公正公平的问题。

   巩俐不经考试,就能上北大社会学系读书,对那些寒窗苦读的学子显然是不公正的。北大不但不能拒绝巩俐,反而一副受宠若惊,引为自豪的样子。真是令人大跌眼镜。这就是我说"北大不如酒吧"的理由。

   如果说把北大与一间酒吧比较有点极端,那就另举一例,记得美国总统里根在任期间曾想让他中途辍学的大学给他颁发毕业证书,结果遭到校方的断然拒绝,因为里根在校期间并不是个好学生。

   北大(当然不只是北大),扪心自问一下,你做得到吗?

   我想今天的北大做不到。这个要求对北大(不只是北大)也许太难了点,那么就说比尔-盖兹吧。这位哈佛大学的中途逃学的学生,如今名冠全球,哈佛是否应该给他发一张毕业证书,哪怕是肆业证书呢?如果哈佛觉得有些为难,盖兹再给哈佛捐上个几亿,换张文凭,按中国人的理解和作法,也总该可以吧。(网友默坐君子 转贴自八面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