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月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的教师,普通话水平要达到国家规定等级标准。今年起,1956年1月1日后出生的大专院校之外的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必须持证上岗。一般教师要达到二级,语文教师为一级乙等以上。目前,北京已经提前完成了对教师的普通话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