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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教育财务管理强调“统”字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2-11

    自今年1月起,安徽省蚌埠市着手推行以“收支直达,财务统管”为主要内容的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在教育财务管理上实行“集中资金、统一账户、统一采购、统一结算”的管理办法,在全市教育系统推行会计委派制度。对蚌埠市的这种办法,安徽省教育系统极为关注。

    今年初,蚌埠市成立了市教育会计结算中心,实行“四统一、三取消”。“四统一”指的是:一是统一账户。学校预算外收入直达财政专户,代管款项直达会计结算中心。二是统一结算。会计中心集中办理学校和教委机构的资金结算、会计核算。三是统一编制综合预算。“中心”根据各单位需要,按照“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原则,汇总平衡后,统一向财政申批执行。四是集中管理会计档案。“三取消”指的是:一是取消各单位在银行的所有账户,各单位收入直达“财政专户”。二是取消各单位会计人员、单位设置专职或兼职财务代办员。三是取消单位采购。各单位的物品采购实行采购的全过程监督,由会计结算中心代理结算。

    蚌埠市的这项改革实行一个月以来,优越性逐渐显现。由于资金直达财政专户,集中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学校的收费工作,以前往往存在有禁不止的问题,而现在如有乱收费现象,会计结算中心将会通过进户账目得以及时发现,及时纠正,由事后根据反映和举报去查处,变成了收费全过程的监督,从而从源头上治理了学校的乱收费。财务的分散管理转变为统一管理后,又充分发挥了教育经费的调控能力和会计的监督职能,以前出现教育经费不足或财政经费不能及时到位时,有些学校往往通过贷款解决,而现在通过会计结算中心的正常运转和调控,可以利用“中心”的间歇资金予以解决,大大减少了贷款压力和贷款利息的支出。蚌埠市还规定,在不影响学校和教委机构正常合理支出的前提下,调控计划外招生费用的20%,用于支持薄弱学校建设,适应了素质教育的要求。

    会计结算中心的成立,不仅使蚌埠市教育系统的财会人员大大减少,而且由于“中心”人员成为脱离学校的独立体,不再依附于学校,同时由于实行了“中心”人员动态管理,增强了会计管理职能,在保持单位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规范了会计行为。

    编后:教育乱收费如何从根本上治理?教育经费怎样才能有效合理使用?涉及中小学校长的腐败案件如何才能杜绝?解决这些困扰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需要从机制上想办法、找原因。蚌埠市改革教育财务管理机制的经验,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把财务统管起来,使会计工作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成为可能;使会计人员独立于学校之外,有利于会计监督;还提高了教育经费使用的有效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