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教材降价幅度约为7.4%,这是本市转发《国家计委、新闻出版署关于核定2001年秋季中小学教材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规定的。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出版列入教育部2001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包括实验教材)及2001年秋季北京市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教材(不包括教学指导用书)的单位和新华书店都须照此规定执行。
    另据了解,国家计委、新闻出版署的联合通知还指出: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和学校不得收取教材开发费、目录审定费、新教材推广宣传费、培训费、劳务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出版、发行单位也不得将上述交缴的费用列入教材成本费用范围。通知还鼓励推广使用经济适用型教材,严格控制中小学教材出版环节的利润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