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为稳定中小学教材发行秩序,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在自治区教材出版发行实行招标制度之前,凡经自治区教育厅审定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和《中小学教辅用书推荐目录》中的教材(含实验教材)和教辅用书的编译出版工作,只能由新疆教育出版社等有教材出版资格的出版单位承担,由新华书店负责总发行。未列入自治区教育厅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小学教辅用书推荐目录》的教材和教辅用书,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购买,发行部门不得向中小学征订发行。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工作的领导,及时查处滥编、滥印、滥发中小学教材和教辅用书的行为,坚决打击盗版、盗印中小学教材和教辅用书的非法行为,以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稳定自治区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的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