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日前制定并颁布实施了《关于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深化教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各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和学校今后不得收取教材开发费、目录审定费、新教材推广宣传费、培训费、劳务费等各种费用,出版发行部门不得将上述费用列入教材成本费用范围。
     据悉,从今年秋季起,北京市将对本市城乡贫困学生,免费提供义务教育阶段所需教科书,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收取享受免费教科书待遇学生的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