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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送生“门槛”提高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2-21

    教育部最近对2001年高校保送生资格作了严格规定,保送生规模将不超过5000人。

    四类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具有保送资格:省级优秀学生;高中阶段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和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奖者;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附中的“三年制高中理科班”优秀毕业生;天津、长春、济南、南京、武汉、重庆、郑州、太原、成都、深圳、上海等地外语中学优秀毕业生。此外,《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暂行规定》将继续执行。

    保送程序为:

    4月底前,高校将保送生来源计划(包括专业及拟联系的中学)通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关中学;

    5月中旬,中学将保送生有关材料直接寄给高校;

    6月中旬,普通高中毕业考结束后,各省市招生办公室和中学组织保送生的审核、录取工作,录取名单将在中学和省级媒体张榜公布。

    7月底,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及有关高校将保送生名单以书面形式报教育部备案。

    从今年起,保送生综合能力测试不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