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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对学生的“告状”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2-28

    做老师的,特别是当班主任的,难免会碰到学生“告状”的事。尽管都是同学之间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如偏听偏信,处理不当,在不经意时,很容易挫伤学生稚嫩的自尊心,拉开师生间的心理距离。作为教师,我也已有30多年教龄了,但对自己学生时代两件“告状”的事,至今还难以忘怀。

    一件事发生在我读小学三年级时。一次,班上两位同学为一点小事打了起来。这件事本来与我无涉,但班主任余老师却怀疑是我在当中搬弄口舌引得他们不和。在把我叫去后,还未听我辩白,老师就劈头盖脸指责我是“搬弄之贼”。可怜我当时还是个稚气未脱的孩童,面对老师盛怒的脸,在感到冤枉的同时心里还直嘀咕:我哪来这么大的力气,搬得动一条“龙”?之后,对原先崇敬、热爱的老师我一直敬而远之。及至后来懂得“搬弄之贼”的含义后,对老师更是一句话也不愿多讲了。

    无独有偶,读高二时,我又成了被“告状”的对象。一天午休,我们几个刚迷上文学的同学围在教室一隅打开了“擂台”,比赛谁能背的古诗多。轮到我背的时候,我背的古诗中有一首唐朝王维的《相思》:“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劝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谁知,时隔不久,班主任周老师把我找去,原来有人反映我思想意识不够健康,对“相思”之类缠绵悱恻的黄色诗歌感兴趣。当我讷讷于言地讲清事情原委后,一直在听我解释的老师脸上绽开了笑容,他不仅对我没有丝毫指责,相反转身从办公桌上的一叠书中抽出一本《唐诗一百首》说:你喜欢唐诗,就拿去读吧!捧着老师的赠书,我原先的委屈情绪一扫而光,从这本薄薄的小书中体会到老师深深的爱意。

    岁月更迭,人事沧桑,在自己也走上讲台以后,我常以这两件小事自戒自励:身为教师,担负育人重任,即使对学生“告状”这样的小事也应认真对待,切莫等闲视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