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上午10时许,记者赶到医院,见到刚洗过胃的朱颖。据她母亲文女士讲,朱颖是高三理科学生,平时成绩优异,性格内向,课余时爱上网。上周的数学测验她因失误没有考及格,文女士担心女儿的前程,所以对朱颖的这次失误喋喋不休。
    13日晚,朱颖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屋里。关心女儿的文女士发现,女儿房间的灯一直亮着到第二天凌晨4时许才熄灭。文女士悄悄进屋,“我看见电脑还开着,走过去一看屏幕上面的内容竟然是五种自杀的方法。我人都吓瘫了。直到她爸起来开了灯,才发现颖儿真的按照网上教的方法吃了安眠药”文女士情绪激动地捂着脸哭了起来。
    躺在病床上的朱颖眼角挂着泪水,“这次我数学没考好,自己觉得对不起父母,总要想个方法来解决我的问题。”
    记者探访自杀网站
    根据朱颖提供的网址,记者上网访问了这个“自杀网站”。该网站声称“自杀有多种方式,但死后要能够保持完好的遗体的话,则可以说没有。有些人以受到最少的痛苦为目标,但‘死亡’又怎么能不附带着痛苦的滋味呢?”然后就竭尽所能详细介绍了“服食药物”、“上吊”、“跳楼”、“撞车”、“吸入煤气”5种自杀方式,并以“+”号的多少来表示自杀时的痛苦度、麻烦度、死状度、牵连度和致死度。据称,朱颖选择的就是“服食药物”这种自杀方式,上面写道“痛苦度:(+++++)吃药过多会反胃,即使抢救及时还得洗胃。
    传授自杀方法没有明确认定有罪
    四川省教育学会秘书长邵英侠获悉此事后非常震惊:“这些网络简直骇人听闻,这是教唆行为,应该定罪!年青一代缺乏挫折教育,网络方面也应加强管理。”
    自杀网站教唆人们自杀是否构成犯罪呢?
    四川省华楚律师事务所金兴超律师说,虽然国外对教唆他人自杀有明确的定罪规定,但自杀在我国法律上认定模糊,其本生没有认定为犯罪行为。因而传授自杀方法,法律上也没有明确认定为有罪。
    据记者网上搜寻,这些自杀网站均系境外网站。
    (因涉及隐私,文中人名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