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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为人师表,岂能打骂学生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4-03

    阳光侦探:这样的老师根本不能为人师表,因当开除并进行法律惩罚与教育! 因为《未成年保护法》已经规定了,教师不可以体罚学生。现在先不想这个学生不去上操而没有请假,是对是错,先管这个老师没有问明学生不去上操的原因就打学生这件事是对还是错,答案肯定是错的,不管他这打女生的原因是不是为这女生好,首先就触动了法律,法律可不管你出发点打女生是好是坏,照罚不误!

    黄科:大家好!今天我以一位教师的身分,对上述事实发表自己的看法。以前提倡的是教师是主体学生是客体,也就是说学生以教师为主。而现在则是,教师是客体学生是主体,教师围绕学生转。我就以商家与消费者的关系给大家做个形象的比喻。大家都知道现在商家的口号是把顾客当作上帝,可想而知商家把顾客的地位放得有多高。现在我们就把学校当作商家,学生当作顾客。学校就是一个专卖知识的商店,等着学生拿钱来缴学费买知识。在这种关系下学校如果没有了学生就得关门,固然应该尊重学生,关心学生更不可能去打骂学生。我是以这种相互关系来评论这则事件的。当然我也同意其他朋友的观点。最后希望不要再有类似的情况发生,能给学生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Sunnyss:我没仔细看过那篇文章,但我从法律的角度讲,首先,学生有自己的权力,任何人不可侵犯。何况是个女孩呢?其次,为人师表,怎能用暴刑呢?另外,学生也有自己的自尊,应尊重。老师既然是教人的,就应该有多种方法去鼓励、督促学生。只有最无能,最没修养的老师才会这样做。

    小糊涂虫:哎! 我已是快四十岁的人了,从读书起到教书至今,从来没有看到或听到过身边的老师打学生。因此,我不相信这篇报道描述的班主任打女学生!如果是这个老师打了男学生,我情愿相信是因为学生做了很多次坏事,家长交给了老师可以打学生的权力!(这种事还是有的!)中国的报纸新闻多半是假的!但愿这也是假的。如果是真的,这位班主任应该下岗或者去当狱警!

    Dxw:作为教师,即便是不得已也不能出手打人。学生是未成年人,教师是成人,应有控制自己的能力。教育不是万能的,只要你已经尽力而为、做过各种努力了,不必太在意学生的转化效果。作为当代教师,你必须能容忍独生子女学生的种种优劣,平衡领导及社会在学生德、智标准方面对你提出的可笑的要求。不要有太强的进取心。一句话:打人是违法的,决不可为。

    教师:我以一名教师的身份发表言论,教师也是人,也分三六九等。好教师很多,但不排除教师队伍中的败类。无论一个学生有多少坏毛病,他都是一个孩子,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人总是在不断的犯错和改错中成长起来的,只能教育而不能体罚。从另一角度讲,教育不是万能的,是由社会家庭学校三方共同承担的责任。学生的缺点形成并不是某位教师或学校该负的责任,是全社会和家庭共同的责任,教育需要国家社会的关注。

    TOM:我觉得这个老师的做法是不可原谅的,但是他会这样做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或许他并不象我们想象的那么坏。老师也是人,人无完人,只要是人,总是免不了犯错误的。但是通过这件事情,给我们的老师们再一次敲响了警钟。在处理事情时,注意控制你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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