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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课程开发意味着什么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4-22

  近年来,我们可以经常在教育文献中见到“校本课程开发”一词,也经常听到一些专家在谈论“校本课程开发”,然而,到底什么是“校本课程开发”?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笔者在这里谈几点想法,以就教于对此感兴趣的同仁。

  一、开发主体方面

  从课程开发的主体来看,校本课程开发是相对于国家课程开发而言的,是对研究—开发—推广模式的一种回应,倡导“问题解决”的实践—评估—开发模式。理由是国家课程开发主要是专家决定的,专家决定的课程往往有这样一种倾向:忽视了学校这一教育主体,容易把学校工场化,把教师工具化,把教育产品标准化,把复杂的教育情景简单化,把具体的教育对象抽象化。因此,需要将课程开发的主体多元化。事实上,学校中的教育共同体(校长、教师、学生及其家长)本来就应该是儿童到底学什么的决定者之一。学校是真正发生教育的地方,任何理想的课程方案都是也只能是在学校一级变成现实,因此学校应该有课程的一部分自主权。否则,如果学校中的校长和教师只是课程的执行主体,而不是开发主体,那么他们就不可能意识到自身承担的课程责任,导致“校校同课程、师师同教案、生生同书本”的局面,课程就会失去应有的适应性和本来的功能,我们的儿童也不可能在学校教育中得到应有的发展。校本课程开发就是针对这种现象,倡导课程开发主体的多元化,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准,实现课程的适应性与本来的魅力。

  二、基本理念方面

  从国际比较来看,在“校本课程开发”名义下的具体做法多种多样,然而它的基本理念是共同的,那就是:学校有条件地自主决策;教师参与课程设计;倡导旨在问题解决的合作、探究与共享的开发策略。然而,在不同的国家,将这种理念付诸行动的决策方式却是不同的,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地方分权国家,如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的做法,国家或州制定课程标准和课程门类,学校按照教育法规自主决定内容;另一类是中央集权国家,如俄罗斯、日本、法国等的做法,国家提供课程计划框架,并规定好大多数的课程内容,留出一小部分的空间(占总课时数的10-25%)给学校。我们不能简单地判断孰是孰非,只要是适合本国国情的、被大多数人接受的教育决策就是合理的。考虑到我国的教育学理论背景和实践传统,在现阶段,第二类决策方式比较适合我国的国情。具体地说,国家根据教育目的规划好课程计划框架,按照这一计划制定出必修课程的课程标准,把选修课程的决策权交给地方和学校,并颁发与之相配套的《地方和学校课程开发指南》,确立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同时,可以指定一批实验学校根据国家课程标准有条件地开发必修课程。当然,必须要配合有相应的课程管理制度。

  三、权力内容方面

  从自主决定权的范围来看,校本课程开发可以分四个层次:一是限于课时的课程开发,相当于目前教师的教案;二是限于科目的课程开发,即教师可以决定一门课程的设计与实施;三是限于一类科目的课程开发,即几乎所有选修课程的开发;四是限于一所学校的所有课程的开发,即学校中的所有课程都是以学校为基地而开发的。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学校与教师的课程决定权主要是在第一级,推行校本课程开发的政策,意味着学校和教师的自主权会逐步增大,把第二、三级的开发权力交给所有学校,甚至把第四级的开发权力交给一小部分的实验学校。

  四、人们的误解

  目前存在一些对“校本课程开发”的误解,如“校本课程开发就是学校自编教材”,“校本课程就是原来的选修课”等,这些误解的原因是人们对课程的理解不一。由于课程知识与技能在我国教育学体系中的结构性缺失,人们通常把课程当作一种结果,即教科书或教材。事实上,课程不仅是一种结果,而且是一种过程,更是一种意识。课程的本质是有计划地安排儿童学习机会的过程。从涉及的范围来说,上到国家颁发的《课程计划》,下到教师安排的一课时或几分钟的活动都是课程;从具体的课程活动程序来说,目标的确定、内容的选择与组织、实施与评价的过程就是课程。还需要指出的是,课程是随“具体的儿童”而来的,它将“具体的儿童”引入由成人把持的教育殿堂,只有关注“具体的儿童”的人才会有课程意识。课程的出发点就是具体的儿童,具体的儿童是有差异的,因此课程的决定者必须要有开放的、民主的、科学的意识。所谓开放的意识,就是课程不仅是教育圈内的事,而且是全社会的事,另一方面,各级各类相关的课程政策要留有余地,不能统得太死。所谓民主的意识,就是课程决策的过程应该是对话式的,而不是独白式的,不能由一股力量说了算。所谓科学的意识,就是课程开发人员必须掌握课程开发的技术,实事求是地陈述此时此地将做什么、能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

  五、意义何在

  归纳起来,有以下这些方面:它有利于提高课程的适应性,专家开发的课程离“具体”的儿童太遥远,学校中的教育共同体(校长、教师、学生及其家长)在国家课程计划框架内进行学校一级的课程创新十分必要,这也是课程改革的国际趋势。它有利于形成学校的特色,校本课程开发需要学校明确自己的教育哲学,调动全体同仁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充分利用校内外的教育资源,形成教育合力以减少教育冲突甚至相互抵消的现象,同心协力地实现既定的目标,促使学校特色的形成。它有利于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校本课程开发是以学校为基地的课程创新,教师意识到这一权力所要承担的课程责任,能够体验到对自身素质的挑战。最终,它有利于实现学生全面而主动的发展,校本课程开发首先必须评估学生的需要,然后经历一次有学生代表参加的审议,最后把一部分课程的选择权交给学生,这一程序确立了学生真正拥有的主体地位,体现了学生在受教育中的自主性与学习自由。(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