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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将在中小学推行“一费制”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2-01-24

    昨日,笔者在2002年度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广东今年将核定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在全省中小学推行“一费制”。副省长李鸿忠到会讲话。设立教师“工资资金专户”

    广东今年将进一步抓好基础教育“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明确省转移支付的经费数额;明确县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办学责任,加大县级政府对教育经费、教师管理的统筹力度。

    在此基础上,建立“三个机制”。一是建立完善教师工资发放保障机制。核定教师编制和工资总额;对财力不足、发放教师工资有困难的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按规定设立教师“工资资金专户”;实行举报制度,强化对教师工资经费的监管。二是建立中小学校正常运作经费保障机制。规范农村中小学开支,理顺学校收支结构;核定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在全省中小学推行“一费制”;确保学杂费的正常使用,不得用于教师工资、津贴、福利、基建等开支。三是建立征收教育费附加机制,进一步做好农村教育费附加征收和管理工作。分批改造老区山区1000所薄弱小学

    今年广东还将全面落实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免收制度,抓好初中生防流、控流工作。同时要加大“改薄”力度,全面完成省规划的“改薄”任务。今年,省委、省政府又拨出专款分批改造老区、山区1000所薄弱小学。将在惠州博罗县开展理顺农村教育经费的管理和改造老区、山区小学的试点工作。进行组建教育资产管理公司的试验

    要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全面实施示范性普通高中和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加快初高中分离步伐,重点建设100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要扩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比例,采取切实措施确保中等职业教育不滑坡。加强对国有教育资产的管理,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进行组建教育资产管理公司的试验,负责国有教育资产的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