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是对我们的教学思想的一个概括。听多了,空闲时不免琢磨:我们这些中学教师到底是该教给学生知识,还是学习方法?
    我觉得首先要教的是知识。中学进行的基础教育,通过增加学生的知识量,拓宽信息面,来构建学生的基本知识构架。只有基本构架有了,学生才有可能去吸收边缘知识,逐渐形成知识网;只有达到一定知识量,才有可能有意识去总结吸取信息的方式,逐渐形成自己的学习方法。
    而这句传统的“鱼渔”论,很明显犯了本末倒置的错误。
    当然,传统的“鱼渔”论善意地对我们高标准严要求。它要求我们:你不但要把你所有的“鱼”给学生,还要教学生去“钓鱼”。那么,在老教师以此为标准奋斗一生总结时,在新教师逐渐拿起这个标准之前。我们应该澄清思想,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能否达到主观的“授之于渔“的要求。
    回忆一下自己的学生经历,我们从中学老师那学到很多东西,打下了很好的基础,他们的学识和为人,对工作的兢兢业业给了我们潜移默化的影响。甚至,当我们在讲解某个问题的时候,还试图去回忆当年我的语文老师是如何讲这个问题的。但是,本着“我爱吾师,但更爱真”的原则,我认为,我们的中学教师没有教给我们什么学习的方法。我们的所谓“学习方法”是在长期的学习中一点一滴逐渐形成的,在这个过程中,很多老师给了我们帮助,但是我们的方法似乎不是任何一个老师教的。也就是说,他们是一点不搀假地把“授之于渔”当作目标,但他们没有实现这个目标,尽管他们桃李满天下,弟子多成栋梁。
    由此我们产生疑问了:“授之于渔”到底能不能做到?如果能做到,为什么老一辈目标明确殚精竭力也没达到呢?
     “渔”到底是老师能够“授”的还是自己悟的呢?在学生形成学习方法的过程中,教师到底扮演什么角色呢?
    我们还是在自己的求学生涯中找答案。老师提供了大量的精选习题,组成学生的题海,学生做,老师讲解答案,反复讲解,等学生做了多种题型以后,老师启发诱导学生进行归纳总结,然后形成定式:什么题型该如何想。少走弯路甚至不走弯路,在最短时间得出正确答案。总结下来,我们的老师做了几件事:
     一、提供大量精选的有代表性的习题。
    二、反复讲解做题的方法和答案。
    三、引导总结做题方法。
    我们的老师出色地完成了历史赋予他们的使命。我们学会了对付各种习题,我们在题海中展转沉浮,功德圆满。毋庸讳言,我们吸收着具体做每一道题的思想方法,然后量变引起质变,每一个人形成了自己独一无二的学习方法。就语文来说,要形成方法具备继续主动学习的能力,需要学生至少具备以下以下条件:努力肯学和正常的对文字的理解感悟能力 。因此,学生形成学习方法的过程中,老师是外因,学生本身是内因。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而不能独立发挥作用。
    结论:教师在现实中做到了教给学生做题,交给学生怎样做题,至于学习方法,则不是老师能够“教授”出来的,他需要学生在接受老师的教授之后,自身进行酝酿,方可找到“学海之舟,书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