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某大学的孙小姐本科毕业后留校工作。大学里,没有博士学位,是不能申报正高职称的。孙小姐只能继续读书,但她所在的部门却不同意,理由是:“工作未满5年”。其实,从1994年起,本科毕业生不管参加实际工作多久均可报考研究生。孙小姐只得以假介绍信考取了本校的研究生,但是,单位就是不放,即使你辞职,也要单位批准。
多年以来,公开的秘密是,不少在职人员出具的是假介绍信。他们大多谎称是退职、辞职人员,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而现在,退职、辞职人员还需请人才交流中心在介绍信上签署意见。于是,更多的人就只好到处托人,另找一家有人事权的单位开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尽可能小的风险,谋求个人发展的机会,成了用假证明报考研究生的最主要动机,也使得考研需经单位同意的规定名存实亡。
在职的考生们感到困惑:个人考研,干嘛非要单位同意?
事实上,凭假介绍信考取研究生的在职人员,学成之后,如何把学历、学位证书塞进档案,还需要再做不少“手脚”。这种“地下活动”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人事上的混乱,同样也引发了不少纠纷。
许多在职人员连声感慨,人事体制改革这么多年了,为何个人的继续教育、合理流动还这么难?有关方面是否考虑,该撤掉在职考研的这道关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