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帅”
山东兖州六中 薛诏
冬日的上午冷飕飕的。阿辉不知犯了哪根神经,硬要拉我出去“散步”。我心里正犯嘀咕,这小子是不是脑子出了问题?再仔细打量一下,更觉得他今天有点不对劲,套用句成语来讲,他打扮得可谓是衣冠楚楚了。不但头上戴的,身上穿的,脚下踩的全是名牌,就连胸前佩的那支钢笔,也是美国产的正宗“派克”。
他大概觉察到了我的惊异之情,便神秘地一笑,并不由分说地把我拖出家门,才告诉我说,他家隔壁最近搬来一户新邻居,主人是个局长。那局长的儿子跟他差不多年纪,可个头竟有1米76,再配上一身名牌,简直帅极了。这时我才明白这次“散步”的真正意义所在。要知道阿辉在我们院可是享有“第一帅哥”的美誉,现在来了个新手要争位,他岂能善罢甘休,于是定要一决高低。
没办法,看来我今天又得演一回配角了。不过我也有点小小得意,阿辉跟人家“比帅”,哪次不是我这个有着表演天才的配角在场外打配合而且最终取胜的?“你怎么知道那小子在哪儿?”我问。“放心吧!他每天这时候都在体育馆打球,到那里去找他准没错。“阿辉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我俩刚走了一半儿,就看见路边的长椅上坐着一个男孩,阿辉眼珠转了两转,立即计上心来。其实他的心思我早已猜着大半儿,八成是想搞次“实战演习”,我不由得把猜想说了出来,他一听大为惊喜:“真是‘高山流水,知音难觅’,那就只好麻烦你一次了”
于是,我们走到那男孩身边,便开始进入角色。阿辉从抱怨他的“耐克”帽帽沿太大开始,直到评论他的“阿迪达斯”网球鞋弹性不够,又自我吹嘘说只有他的郭富城式的中分头,配上“李宁”牌的球鞋才是最佳组合,直谈到佩钢笔如何能添加学士风度才算告一段落。我则竭力装出一副对名牌不屑一顾的样子,(演技完全有资格获奥斯卡最佳男配角奖。可令我们大为沮丧的是,那男孩在我们精彩的表演过程中,竟一动也不动。
阿辉不甘心失败,拔出胸前那支派克笔,打开笔帽,问我:“你说这笔尖是什么做的?”“大概是高铱合金吧?”“哪里呀!这是纯金笔尖。是我爸花600多块从上海给我买的。”说完为了引起那男孩足够的注意,他便走过去,把笔放在男孩眼前,问道:“你看它是不是纯金笔尖?”谁知那男孩先是露出一个抱歉的微笑,随后又指了指自己的嘴和耳朵摆了摆手。 啊!原来竟是一位聋哑人。怪不得……我和阿辉相视苦笑了一下,其思想感情之复杂,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
“走吧!”我说了一声,然后,我们俩肩并着肩回家去了。一路上我们什么也没有说。我第一次感到自己是这样空虚和无聊!不知道阿辉是否有同感?
摘自《中学生》2000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