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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参加高职自考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04-01

  本报讯 根据北京市政府《关于北京市实施劳动预备制度的意见》, 从今年起,北京城镇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也可参加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高职专业助学。

  对于符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职专业助学(高等学校和职业技能 培训学校联合办学)招生条件的城镇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 可参加培训2—3年。完成学业考核鉴定合格的,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 书和大专学历证书。

  取得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将纳入劳动力市场信息库, 专项管理,推荐就业,或由劳动部门指导其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 同时为他们提供档案存放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