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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户落榜 教育储蓄免息优惠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05-08

据新华社电,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近日颁发的《教育储蓄管理办法》,原先由中 国工商银行独家试办的教育储蓄,从本月起推广到了除邮政储蓄机构外所有办理储 蓄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此举是为了鼓励城乡居民以储蓄存款方式,为其子女接受 全日制高中、大中专、大学本科、研究生阶段的非义务教育积蓄资金。这是在连续 7次降息之后,专为在校中小学生开办的一项零存整取储蓄存款业务。

  记者近日就群众关心的一些热点问题采访了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有群众 提出2万元的最高限额太低,该负责人解释说,我国的教育储蓄主要是针对广大中低 收入和农村家庭的,据测算,2万元是一般学生读大学的基本需要,况且中低收入的 家庭也不可能每月有大额的存款,因此将最高额限定在了2万元。另外,设定存款最 高额度也为防止一些人利用这项优惠政策进行套利,防止个别人利用教育储蓄偷逃 利息税。该负责人特别强调,如果开办了教育储蓄账户的学生没有考上高中、大学, 未能接受非义务教育,到期支取教育储蓄存款时,不能享受利率优惠。

  该负责人还说,教育储蓄在存期内遇有利率调整时,将按存折开户日挂牌公告 的相应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不分段计息。储户因提前接受非义务教育或其他原 因急需用款时,可凭存折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开户储蓄所办理全额提前 支取,不能部分提前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