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中阶段获省、自治区、直辖市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3、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含省级)科技发明创造奖获得者或竞赛优胜奖获 得者。
4、近两年来参加重大国际比赛和全国性比赛取得前六名、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 运动员以上称号的考生,由学校参考录取。
5、边疆、山区、牧区,以及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 审查录取。
6、对归侨、华侨以及归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可适当降低分数投档。
7、对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可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
整理/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