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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主任非礼学生 法庭严惩不贷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11-22

    香港北角陈维周夫人纪念小学下午校一名训导主任,3年来在校内非礼3名女学童,更逼令一人拍下裸照,供其自娱,20日被裁定非礼罪成,判囚2年4个月。

    这件骇人听闻的教育界丑闻,暴露校方涉嫌知情不报,因为警方披露,受害女童家长曾知会校长,但对方没有行动,最后家长报案才揭露事件。

    案情指出,被告唐幼,是北角陈维周夫人纪念小学下午校训导主任,已任教30年,他在过去3年内,先后非礼3名年龄9至11岁的女学童,除了抚摸她们胸臀和私处外,更严重的是,他于今年5月30日,逼令其中一名9岁女童脱光校服,供他拍照留念。这名女童于6月1日先向校内音乐女教师哭诉受辱,女教师立刻向校长卢均鹏报告,但卢并无即时行动。案情披露,卢校长在接到投诉后翌日,向唐幼查问,唐直认自己所作所为,并称对女童“着了魔”才犯事。

    卢校长知悉事件6日后,并没有报警,直至受害女童再向母亲投诉,要求转校,母亲知会卢均鹏后,即时报警,校方到6月11日,才终止唐幼在校内的工作。

    警方港岛虐儿案件调查组人员昨日透露,9岁受害女童母亲知悉女儿受唐侵犯后,先知会校方,然后自行报警,警方其后在校内向其他学生进行问卷调查,才揭发另有两名学生遭唐非礼。

    卢均鹏校长昨日接受本报查询时,否认在处理此事上有所延误。他辩称,在6月初得悉事件后,一直无法寻找到女童家长,在未取得对方同意下,为保护女童,校方必须得到家长同意,始能采取行动。他表示,校方不会姑息犯错教员。

    但卢校长的做法,却受到香港教育专业人员协会会长张文光批评。他表示,学校应视保护学童不受伤害作为最高原则,任何校长知道学校发生这些事件,都应立即报警。对于有关校长今次的处理手法,他认为教育署有需要这件事进行调查,了解当中有没有人处事失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