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办法规定,资助的贫困家庭学生包括:农村生活来源主要依靠农产品种植收入,因各种灾害造成收入大幅下降且生活十分艰难家庭的学生;城镇中父母均为下岗职工、月收入未达到本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学生;城镇中父母单方下岗且生活特别困难家庭的学生;城镇、农村中单亲家庭且生活十分艰难或家中因突发事故导致生活十分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城市贫困家庭学生小学生每人每学期100元,初中生每人每学期150元,高中生每人每学期250元。各县(区)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数额,由当地视具体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