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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有关人士作出解释 四种洋文凭不被承认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2-06

    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负责人近日介绍,在国外获得的 4种证书不被国内认可。

    它们是外语补习和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 业证书;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任何形式的联合办学所 颁发的证书;函授取得的国外学历。

    目前我国在进行学历评估时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看国外学 校或机构是否被所在国政府或权威机构认可;二是看国外学校的课程设 置是否合理,国内是否认可;三是看在国外所获学历、学位,在所在国 属何种层次。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评估工作,在对留学人员的学历作 出全方位的真实性评估后,最后做出评估意见书。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评估工作,现只接受在国外攻读正规课程所 获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学位证书。如出国留学人员想参加评估,须 出具如下材料:学业证书复印件,验看原件;国外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护照复印件,验看原件;我驻外使(领)馆证明复印件,验看原件;留 学前后最后学历证明复印件,验看原件;硕士、博士论文摘要,验看论 文。

    有关人士指出,一些国外学校为了争夺海外留学生,对留学生的教 学管理不够严肃,造成其回国后学历不被国内所认可。因此,对欲出国 留学的人士来说,出国前,要对留学学校的各方面情况进行详细的了解, 看学校是否被其国家或当地的权威机构所认可,其课程是否符合国际惯 例,以免造成不良后果,给自己和国家带来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