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从理性的角度看,曾经的“侵权事件”者们在完成其原始积累后,如想使自己真正成为一个“朝阳”行业的“生存者”或“领头羊(不敢奢望其对社会和个体负有道义),就应该做一些实质性的工作,而不是习惯去做“垃圾上的苍蝇”。所以,在垃圾被清除,个体有望吸得新鲜空气之时,“侵权事件”无论是丛法律还是丛道德层面讲,都是令人怀疑的。
    ETS的做法就是对这种怀疑所采取的措施,是正当且合理的。 我的希望是:ETS能较其之认真劲,在法律上做一个清楚的交代,而不给苍蝇们嗡翁乱叫扰乱视听的任何空隙。 我的痛苦是:咱们的事儿怎么老是给外国人逼着似的? 我的疑惑是:我们离新鲜空气到底有多远? 我的忠告是:对老外的承诺期望别太高!我的关注是:咱们怎么顺就怎么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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