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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教育志在双赢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9-12

  企业不是“狼”

  之所以在此强调企业不是“狼”,是因为包括我们在内的许多投资教育服务领域的企业,确实常常被视为危险的“狼外婆”,处处被提防,局面很尴尬。网络教育的出现对教育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对于想干一番事业的企业家来说,更是一次难得的机遇和挑战,于是网络教育服务公司应运而生。尽管我们被认为是国内最大的网络教育服务公司,但包括我在内,大家对网络教育服务公司这一概念的确切内涵并不能表述得很清楚。我自己觉得这并不十分重要,理论性概念的确定有时需要一个长期的思考过程,需要大量的实践探索。抛开概念不谈,作为一家网络教育服务公司,我们给自己的定位是:网上大学的后勤机构,帮助高校从事务性的后勤工作中解放出来,专心进行教学活动!

  我们不是.COM公司,也不是网站或网校,更不是“狼外婆”。就像传统高校的行政后勤部门一样,我们是专业化的网络教育后勤服务队伍,为网络教育的开展提供全方位服务。

  结盟就像结婚

  这个比喻也许不是很准确,但我认为很形象。结盟就像结婚,婚姻双方是独立的。

  过去学校与企业的合作或者说结盟之所以总处于不利地位,原因有很多,但有一点是肯定和非常重要的:学校缺乏经验。这种经验包括法律的、商业的、市场的、观念的等等。所以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婚姻”往往是一种不平等的婚姻,学校不会保护自己,很容易受到企业的牵制甚至蒙骗。

  现在则不同了,经过多年的发展,学校无论是在观念上还是法律意识上都已有了很大的提高,学校开始知道如何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举一个例子,我们在与华东理工大学就网络教育进行项目合作时,前期谈判相当艰苦。双方就相关法律条文一条条,甚至是一个字一个字地抠。华东理工大学有法学专业,在这方面相当专业,许多方面比我们考虑得还要全面和深入,让我们受益非浅。

  换句话说,校企合作中的绝大多数失误都在于前期谈判不够细致,学校让企业钻了空子。

  我们在与众多的高校合作后发现,其实所有的问题法律都已有明文规定,你想钻空子都钻不了。比如著作权、冠名权、版权、使用权、销售权及使用的范围权利等,法律都已规定好了,所有的运作只要遵循相关法律,按照法律办事,就不会有问题。

  控股没有绝对意义

  曾经有些学校在与企业合作的中要求必须绝对控股,不能控股就不合作。学校的想法是,只有控股才能在合作中占有绝对主导权。

  其实,控股并不具有决定意义,最重要的还是在董事会决议和董事会章程的规定上。也就是说,你可以在章程中规定教学教务权永远属于学校,企业不得影响或控制学校正常的教学活动。这是一种约定式的法律,并非是谁出钱多谁就说话算数。校企合作要结合中国教育的特点,在遵从中国相关法律的前提下,制订合理合法的章程。

  我们在与中国人民大学的合作中,我们占的是大比例股份。但我们仅仅是给网上人大“盖房子和送水的”,我们并不办教育,人大网络教育学院在教学教务方面有绝对的主导权。70%的股份,人大则占30%。所以在这里也不存在教育主权的丧失问题。

  我以为,校企之所以能够走到一起,开展合作,是因为其保证各自利益的前提是一样的,即如果没有优秀的教学质量,公司将无法生存,学校的牌子也被砸了。所以提供高质量的教学将是双方共同追求的目标。校企合作志在双赢。  

  干好自己该干的事

  以前高校就是一个小社会,什么都管,什么都有,其结局往往是赔钱不讨好,而且学生和教职工还不满意,因为它提供的服务不够专业。如果学校把后勤工作交给社会,进行商业化的管理,它就赚钱了。在这一过程中人们应该明确的是,学校并非是把教育本身产业化,而是把本来应该让社会做的事情产业化。我本人就很反对教育产业化的提法。在校企合作中,校企双方必须对自身有个明确的定位,干好自己该干的事。发挥自己的优势,弥补对方的弱势。

  我们在与高校的合作中,学校只管开好网上课程等教学问题就行了,至于网上课程的技术实现、招生及宣传策划等工作则都由我们来实施。比如在网上人大招生时,我们想到了去书市招生,到图书城、图书馆摆摊设点,去做宣传,我们还和银行等行业系统进行合作,为他们培训员工。今年7月份网上人大进行了一次课程考试,涉及全国40多个考点的15000多人次。这对于学校来说其工作量是不可想象的,对于公司而言,就没那么复杂了,派人出差真是很简单的事情。

  这种合作的结果是,网上人大在短短1年内招生规模就突破了8000人。网上人大在社会上的知名度也是最高的。学校不但集中精力抓好了教学质量,而且迅速扩大了规模,减少了资金投入的风险。

  正视、解决矛盾

  坦率地说,任何的合作都会有问题存在,有矛盾产生。我总在想,如果我们代表着网络,学校代表着教育,那么“网络”和“教育”这两个词放在一起本身就充满着矛盾。因为网络所代表的是一种激进的、跳跃的、高速的力量;而教育则是基石,体现着一种稳定、长远的品质。

  所以我觉得,有矛盾是正常的,不要害怕矛盾,要正视矛盾,解决矛盾。解决矛盾的前提和基础是双方要加强沟通,充分信任。我们在与江南大学的网络教育的合作中,我们曾希望推广我们与人民大学的成功经验,开展开放式的远程网络教育,而江南大学却希望进行集中式的网络教育。经过多次沟通和市场调查,我们发现江南大学提出的想法是完全适合其专业特点的,而且适合它所要招收的人群,即面向高中起点的学生。最后我们决定改变我们已熟悉的模式,与江南大学一起探索一条新的道路。江南大学网络教育项目从启动到现在不足半年,发展却非常迅速。我想,这就是专业化的网络教育服务公司的力量。

  1加1大于2

  现在我们的网上课程开发正以非常快的滚动发展的速度进行,目前我们已完成了100多门网上课程,从1.0版到现在的3.0版,而且明年我们将推出4.0版,绝不亚于传统的软件升级。

  传统的校企合作是一种1+1=2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往往是企业向学校提供所缺乏的资源,然后企业要求利益分成。这种模式不叫教育加商业,而是教育拉商业。

  学校与网络教育服务公司的合作则是一种教育加商业的模式,是1+1>2。在这种模式中,是教育联合走向商业,而不是商业走向教育。网络教育服务公司和学校是两个独立存在的实体,前者永远不会去干预学校的教学,后者也不会来影响前者的商业活动。双方的合作是一种集中了优势资源和力量的互补。

  (访中华学习网副总裁 潘建新 采写本报记者 北雁 实习记者 马斌 纪秀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