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一些部门受到利益驱动,频繁到学校检查,随意罚款,据该县52所中小学统计,在不到一年时间里到学校搞过检查的部门达11个,罚款额达20余万元。有个镇中学仅因收取过学生寄宿费就先后被3个单位检查罚款。频繁的检查使校长穷于应付,教师人心惶惶。无度的罚款,使本来就资金短缺的学校,陷入无法运转的困境,有的学校因交不起罚款,只好给检查罚款部门打欠条。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先坤和分管教育的副主任在了解到上述情况后,今年5、6月间,组织该县各级人大代表,用半个月时间进行了专题调研,汇总检查情况后人大向县委、政府进行了通报。提出了政府要依法规范各部门执法行为,县三届人大常委会23次会议还对此进行了专题研究,并作出决定:有关职能部门对学校的各种检查只准“各有关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开学初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并实行“三不准”,即“不准对学校重复检查和交叉检查”、“不准对学校罚款”、“不准对学校重复处罚”。若学校真正存在问题,特别是经济问题,也只能处分责任人,不能处罚学校。
县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使广大校长、教师备受鼓舞,他们将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张贴在公布栏,并复印存档。他们说:“人大保护学校,我们就要更加办好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满足人民群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