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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洋成为一只全社会的“落水狗”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2-03-11

      刘海洋如今已经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学子,也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21岁青年,他已经成为了一只“落水狗”,一只全社会的“落水狗”。我们的社会历来有痛打落水狗的传统。“两会”的隆重召开,也没有淡化刘海洋伤熊事件,反而更成为热门谈资。目前至少有3位代表委员就刘引发的问题在“两会”上做了议案提案。

     刘海洋的名字在几天之内能传遍五湖四海,当然要感谢众多媒体的推波助澜。据说,全国除澳门、台湾地区媒体没有报道外,各地媒体施展看家本领,什么连续报道、真相调查、专家访谈、读者声音……对此事连篇累牍,乐此不疲。

     一时间,“刘海洋”3个字已经成为了一个强大的卖点。不敢说因为“刘海洋”而洛阳纸贵,但至少这3个字成为许多读者买报时决策的动因。笔者相信第一个报道此事的媒体是出于社会良知和对动物的珍爱。一直到第100家报道此事的媒体,笔者仍然信任他们善良的初衷。但到第101家、第200家,疑窦就像雨后的春笋无法抗拒。炒作已经成为一场势不可挡的大潮,顺应潮流则可分食发行和广告的市场蛋糕。

     当大部分媒体趋之若鹜地顺应潮流时,分食市场蛋糕的动因就欲盖弥彰。台湾璩美凤的闹剧更明显。一个“文化局局长”成了性爱光碟的主角,即使这样的丑闻也被金钱化。媒体因披露丑闻而热卖,商家经营光碟牟利,连备受丑闻伤害的璩美凤如今也大大方方出书、做主持、开演唱会。

     在如今几乎什么都可以变成商品的社会状态中,媒体、舆论、公众权威人物更应强调自己作为社会公器的成分。如果有人刚刚吃完穿山甲还没擦干油乎乎的嘴,又到处露脸义愤填膺地大讲保护动物的话,那刘海洋和媒体就太可悲了,公器也变成了被利用的私器。

     有人认为这没什么不好,只要结果是好的,是在除恶,那么初衷是善是恶并无所谓。往往利益的诱惑会激发社会除恶的动力。诚然,恶因在条件恰当的时候可能会产生善果,这里是可能性;但恶因一定会带来恶果,这是绝对的。

     刘海洋错了,应该接受惩罚,甚至是坐牢。但刘海洋如今背负的十字架并非坐牢般单纯,而是一场毁灭,也许善良的人们还没有感觉到。人们对伤熊、对刘海洋自发的愤怒和谴责是由衷的,如此义愤绝不仅仅来源于刘的事件,破坏环境、滥捕滥食野生动物等等斑斑血泪史才是大爆发的根源。如果所有的义愤都宣泄在刘海洋一个人身上,实在是过分残忍。刘应该背负他的罪,却不应该成为所有罪的替罪羔羊,成为转移矛盾的牺牲品。

     笔者决定今后不会再写任何文章提到“刘海洋”这3个字,希望全社会都彻底忘掉这个名字(同时要永远记住伤熊事件),给刘海洋一个平平淡淡的空间生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