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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纠纷拒绝大人武力 莫要使用暴力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2-03-19

     据报道,3月11日中午,清华育才实验中学高一(1)班两名女生张菁和王依因一句玩笑话发生争执。当天下午,王依的母亲、姑父母等4人赶到学校,将张菁及其好友蔡亭叫到学校政教处办公室疯狂殴打,致使张菁当场昏死过去。

     听到这样的事情,给人的震惊程度不亚于听说美国校园少年枪杀案。

     目前,4名作案者中的3名已然被拘留,另一位据说是“一位姓董的朋友”的,不知道为什么被派出所带走后又没了。而学校那边,校方“要求依法办事”;同学们在事情未解决的情况下,拒绝上课。众怒为何如此之大?

     4个成人的性质是严重的。其严重之处在于:以土匪的手段解决法制社会的事端,以强凌弱,在特殊的场合特殊的时间实施其非法行为。孩子与孩子之间的纠纷,即使再大,也应该先通过校方解决,校方解决不了的还有法律,哪儿用得上众多大人以武力解决?大人于事后动手殴打未成年女学生,明显具有恃强凌弱和蓄意的成分也是对校园净土、对师道尊严的肆意亵渎。所以,必须对打人凶手依法严惩。

     康特尔在《想象法律:普通法与美国法制的根基》中说:“法治的威力,不在于对违法犯罪的严惩,而在于劝人相信,那由法律的意象和分类构筑的世界乃是他能够拥有的惟一合法的生活世界。”同样,严惩4名打人者,其根本目的也不在于惩治本身,而在于训诫后人,并给校园一个安稳的环境,给同学们一个健康的世界观和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