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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抗洪救灾工作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2-06-27

  本报北京6月25日讯 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抗洪救灾工作。

  今年4月特别是进入6月以来,我国陕西中南部、新疆伊犁州、四川东部、重庆西部、湖北北部、贵州东北部和福建、湖南、甘肃、江西、宁夏等省区部分地区遭受了罕见的暴雨、山洪、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袭击,给当地中小学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失。灾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有关省(区、市)的各级教育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迅速抽调人力,深入灾区,组织师生奋起抗洪自救,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为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抗洪救灾工作,《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对救灾工作的领导,确保中小学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努力把灾害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对灾区所有中小学校舍进行彻底排查,坚决果断地把师生从危险校舍中撤离出来,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要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对校区可能发生险情的房屋、道路及山体要指派专人进行监视。

  《通知》要求,要尽快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统筹安排使用好各项资金,尽早修复和重建水毁校舍,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解决学生上学问题,保证受灾学校尽快复课,恢复教学秩序。

  《通知》强调,现仍处于汛期,洪灾还有可能进一步发展,对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密切关注,不能有丝毫麻痹松懈,要有连续作战的思想准备,确保取得抗洪救灾的全面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