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单位一致认为,科技工作者是先进生产力的开拓者,是科技知识和现代文明的传播者,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骨干力量。他们的言行对社会有较大影响。因此,《意见》首先要求广大科技工作者模范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基本路线,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感,自觉把自己从事的科技工作与社会主义祖国的前途和命运联系起来。
《意见》对实事求是的科研态度提出要求,指出,科学研究是有风险的探索性活动,应当允许失败。要倡导学术上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鼓励和支持新发现及新理论、新学说的创立。在科研活动中不得为得出某种主观期望的结论而捏造、篡改、拼凑研究结果或试验数据。也不得投机取巧或断章取义,片面得出与客观事实不符的研究结论。对于一些未经严格科学验证的现象和观点,应当在学术界内部进行论证、研讨,不得不负责任地在公共场合进行传播。
对于违背准则的不良行为,5单位希望各界向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投诉。对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