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著名的新浪网新闻中心,虽然新闻的条数依然很多,但是再也难以激动。挂牌的合作单位,如《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国新闻社、《光明日报》、《解放军报》、《科技日报》等国字号的媒体已经不多。据知情人士透露,即使有合作媒体,合作的范围也相当有限。
以采集媒体新闻而迅速崛起的因特网站点,开始遭遇新的挑战。
其实,“网络媒体”最大的价值在于“媒体”而不在于网络。如果所有的新闻都可以免费获得,网站作为第四媒体或许还有存在的理由。事实上,所有的新闻网站都在法律的边缘游走,一不小心就会跌入诉讼的深渊。纯粹的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是有一些人误以为新闻根本就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网站每天更新几千条新闻,这些新闻背后的采写费用是天文数字,是一场打不起的官司。
从法律上来讲,报纸上一般文章的著作权都是归作者所有,网络转载需要付费和经过作者同意。但从目前的表现来看,网络媒体从来就没有注重过作者的权益,倒是报纸方面慢慢明白过来,自己的文章和新闻资源是多么宝贵。
因为摘抄其他报纸,心里有些害怕,所以会尽量把媒体的名字放在不明显的地方;为了维护自己的访问量,即使是合作媒体也不留链接,这又激化了网站和媒体之间本就存在的矛盾。作者和网站的纠纷还没有显现,网站如果能够谨慎处理好这些关系,可能还可以在新闻领域继续存活一个阶段。
1999年11月,CHINABYTE把CHINA.COM诉上法庭,网站告网站,说明了互联网对原创价值的拷问并没有终结,同样是网络公司,自己的东西被别人拿走还是会“心痛”。一般网友写的文章,付出的一些劳动,可以不要求代价。但是作为职业新闻从业人员,靠内容获取收益的报纸、电视台就无法容忍自己的原创内容被肆意盗用,尤其是用这些内容谋利的网络企业。
在报纸电视没有上网的时期,这些抄袭对网络的发展作出过贡献,但是随着网络自身的发展成熟,相应的规范也应该慢慢建立,这是网络长期健康发展的需要。“网络媒体”归根结底是媒体的天下,而不是网络的天下。如今的电子商务风风火火,其实不难看出,电子商务最终也是商务公司的电子商务,而不是相反。人们应该在任何公司的网站上购买产品(就像DELL计算机现在做的那样),而不需要专门跑到“电子商务”去购买产品。
有人大呼,INTERNET最终要消亡,其实是一些网站会倒闭,所有的商业公司都会建立自己的网站;传统媒体也没有消失,而是在新的网络时代获得了新的生存方法。网络公司要干好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不要以为掌握了网页的一点技术就可以吞下整个世界。软件有技术,硬件有技术,但是互联网很快就沦为一个没有技术的行业,网络上能够比拼的只有资源。
网络不是互联网公司的,还是世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