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音乐教师,在执行新课程标准时,首先应对新《音乐课程标准》与以前的《音乐教学大纲》相比,充分认识到它们之间最主要的调整与变化。
一、在学生的学习方式上有所突破。传统的音乐教学主要以传授知识、训练技能为其方式,学生只能被动地接受,是一种接受式的学习,这对于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和实践能力的形成非常不利。新标准要求变接受学习为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合作学习,标准的出发点是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
二、在改变以学科为中心的旧模式上有所突破。新标准构建的不是学科体系,课程目标不是解决音乐知识的构成问题,而是建构在音乐艺术的方方面面,尤其是把情感、态度与价值放在首位,目的是为了所有人的发展,而且新标准把过程与方法作为课程目标,是前所未有的。
三、新标准与大纲相比,最显著的不同是:大纲从学科体系上制定的,解决的是教什么、怎么教的问题;而新标准则是从学生出发,从学生音乐学习的角度制定的,解决的是学什么、怎么学、达到什么要求。过去是以教材、教师、课堂为中心,现在把教材、教师、学生视为一种资源整合在一起,教育的信息量就会很大,教育内容就会很丰富。
四、在改变课程单一的、大统一的面貌方面有所突破。过去全国上下使用统一的大纲,现在的新标准不刻求大统一的面貌,而是体现弹性,充分考虑到不同层面达到的要求。
五、在评价机制上力求有所突破。新标准首先确定了几个基本原则:导向性、科学性、整体性、可操作性等原则,这都是对应具体的内容。在评价方式上,提出了“自评、互评与他评相结合”,这有利于提高整个音乐教学评价的水准,并锻炼师生的评价能力,同时增强学生心理承受力,对学生将来面对社会有好处,有利于形成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以及社会交往、合作能力。
六、希望在实践中有所突破。新标准在语言表述上、在内容要求上都希望可以指导实践、具有可操作性,是对学生的要求,也是对教师的要求。
新课程标准体现了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体现以音乐审美体验为核心,使学习内容生动有趣、丰富多彩,有鲜明的时代感和民族性,引导学生主动参与音乐实践,尊重个体的不同音乐体验和学习方式,以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形成良好的人文素养,为学生终身喜爱音乐、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