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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人不是这么个“留”法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03-08

  “青年话题”关于清华大学“违约金”的报道,我读后心中有一种不吐不快的感觉:一些只能对社会做“无用功”或“负功”的措施、制度依然盛行。

  学校可以,也必须制定一些规定制度,但要有个前提:不能与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在对待出国留学的问题上,国家的政策是什么?“鼓励回国,来去自由。”报道中所涉学校(院系)与学生的协议规定,显然是限制出国留学,校方的解释“设一个门槛留住人”,说到家那就是不准出国留学——在读研(博)期间。

  我们再来听听校方的声音:

  “只想留人”,很明显是怕人才流失了。这里又涉及一个大问题:如何对待“人才流失”?我记得IT业有一位知名的企业家这样说过:我们不叫“流失”,而叫“流动”,一批人在这里学习、贡献,有好的机会走掉了,紧接着又有一批人进来学习、贡献。其中总有那么一段时间贡献给企业,企业聚集了他们的贡献便发展壮大了。

  又说:“教育资源的浪费”,学生走后,供其所用的教育资源闲置而不能为他人所用。我们问一下:若该学生不走,其他人就能利用吗?再说,既然他拿到了奖学金,能出国学习,那么他的再受教育的经费就不必我们出。利用别国的教育资源,我们何乐而不为呢?肯定有人说:他在国外毕业后,还能回国做贡献吗?我的回答是:既然他一门心思想出国,即使在国内毕业,他就不出国了吗?

  还有:“给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造成巨大损失”。让我们换一个角度考虑这个问题:既然一个学生参加了该科研项目,他就已经为此做了贡献,只是现在他不想继续下去了——余下的贡献不想做了,因为他认为放弃留学的机会成本远大于放弃继续读下去的机会成本。即使将其余下的未竟贡献看成是损失,一个学生给科研项目造成的“损失巨大”,又有多少人敢相信此说?

  “导师面子上过不去”。学生中途出国了就有损其导师形象?学生为什么出国?就个人发展因素来说,我们现在还不如人家,但决不是导师水平高低的问题,我想身为高级知识分子,导师对此是不会想不开的,他周围的人也不会想不开。

  因为我也是学生,也只是从学生的视野来考虑这一问题,有偏见是必然的,但我想它也代表一种声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