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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留学中介转入“地下”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04-24

    已被明令禁止的非法留学服务中介最近仍在活动。北京市教委外事处处长丁红宇近日对记者说,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市场的管理,同时提醒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今年1月,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首批68家中介机构获得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资格。北京18家机构中,已有金吉列出国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4家办完所有手续,其余十几家也将在近期内完成在工商部门办理注册或变更手续。

    丁红宇先生介绍说,非法中介以前的活动形式主要是在媒体登广告招揽人员。去年,教育、工商、公安部门联手整治后,非法中介转入了“地下”或通过非正常渠道找到有出国意向者的电话并游说,或找“托”游说,或偷偷散发小广告。按照规定,这些中介活动都属于违法行为,与这些机构或个人签订的留学服务协议是无效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保护。他希望大家踊跃举报,并提供非法中介机构的名称、联系电话、非法活动方式、宣传材料,使管理部门有据可查。如确属非法中介,教育、工商、公安将予以严肃查处。

    据悉,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两份重要证件,一是注有“留学中介服务”字样的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二是教育部门核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两者缺一不可。此外,中介服务机构除特殊批准外,不能设立分支机构。

    市教委提醒消费者,选择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时,一定要注意机构营业执照和认定书是否是原件,办理手续时务必与中介机构签署按顺序编号的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协议书,并注意协议书中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合理,有无退费规定等。消费者递交申请材料时,也要保证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否则其合法权益将不能得到保护。此外,合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均在银行存有100万元人民币的备用金作为赔偿之用,由北京市教委和公安局共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