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加拿大移民部长 中国学生胜诉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06-11
在莘莘中国学子准备出国深造的过程中,留学签证被外国使馆无根据地拒签,苦心经营的出国梦想因此毁於一旦,这是无可奈何而又再平常不过的一幕。而六名中国学生赴加拿大留学的签证遭到使馆拒签後,在一名加拿大注册大律师的帮助下,将加拿大公民暨移民部部长告上了法院。最近,加拿大联邦法院做出正式裁决,判定这六名学生的原有拒签结果无效。此案成为中国国内第一个起诉外国移民官员并胜诉的案例。
这六名学生是哈尔滨市的普通中学或大专的毕业生。一九九九年八月,他们的学生签证申请由某移民公司作为集体签证递往在北京的加拿大驻华大使馆签证处。十二月二十日,签证处在同一天向六人分别发出了一份内容完全相同的拒签信,认为他们都有移民倾向,而且都没有证明自己有足够的资金来负担在加学习期间所需的开销。
今年二月八日,加拿大注册大律师钱路在审阅了被拒档案後,接受六名学生的聘请,向加拿大联邦法院提起上诉,状告加拿大公民暨移民部部长。
钱律师指出,使馆签证处的拒签决定有两点错误:签证官对於六名学生的申请案的事实认定是错误的;签证官对加拿大《移民法》和其他有关政府政策规定的法律解释是错误的。他还注意到,拒签是发生在加拿大驻华使馆签证处刚刚正式宣布中国的东北和福建地区为“非法移民”和“伪造文件”的重灾区之後。
就此,钱路在诉状中明确地阐明了学生们并没有在加拿大非法逗留的意愿这一事实,也论述学生们确实有足够的财力来支付在加期间的全部开销。一名上诉人的陈述书还明确指出了加拿大公民暨移民部对来自外国的留学生的基本政策:“问题的关键并非是该学生是否是可能的移民,而是该学生是否是可能的非法移民。”根据这一政策,除非签证官所掌握的证据是该学生有可能在加拿大非法逗留,否则,他就不应当简单地以该学生有移民的倾向而拒绝他。
诉状送入加拿大联邦法院後,联邦政府司法部立即与加拿大驻北京大使馆进行磋商,并认识到签证官原先的拒签决定是错误的。
今年三月二十二日,联邦政府司法部的律师出面致函钱路律师,表示愿意将原拒签决定推翻。六月二日,盖著加拿大联邦法院钢印的裁决书邮寄至京,判定原拒签结果无效。至此,该上诉案未经开庭即告胜诉。准备留学的中国学子无不为之扬眉吐气。(北京十日电)本报记者王斌实习记者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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