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软件开发的技术角度来说,将微软分割显然不利于视窗操作系统与Office组件、IE浏览器这三大软件系列之间的紧密结合。而在几乎没有电脑不上网的今天,操作系统与因特网浏览器之间的确是越来越难以分割,这样的判决结果将使微软放弃这一技术领域,这些都将给消费者带来影响。
不过,从保护软件业发展来看,把微软一分而二是利大于弊。众所周知,市场经济的基础是自由竞争,而垄断将消灭竞争。微软在发展过程中正在形成垄断地位,这种垄断无疑将使软件行业逐渐丧失发展的动力。正如杰克逊法官说,只有将微软一分为二,才能真正打破垄断,从而有效地保护美国的软件业。美国司法部长雷诺也认为,这一判决具有深远影响,因为它不仅将推动软件业的竞争,而且肯定了反托拉斯法在计算机时代的重要性。
历史上有几次美国法院对垄断企业进行分割,其结果最终都刺激了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如分割美国电话电报公司、惠普公司等等,相信对微软的拆分也会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