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晋杰说,目前一些网站发布的虚假广告和误导消费者的广告服务信息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制约着互联网业的健康发展。但到目前为止,中国还没有一项专门的法律或法规来制止上述违法行为。为此,国家工商局从今年初开始着手制定互联网广告法规,并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地选择一批知名度较高的网络公司,如新浪、中华网等,进行互联网广告经营登记试点。
据介绍,经过一定时期的试点工作后,国家工商局将出台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对申请开展广告业务的互联网企业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广告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企业只有领取广告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广告经营,违者将以超范围经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