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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导未成年人舍己救人是漠视生命!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08-21

    8月12日下午,湖北省黄石市12岁小学生袁晨婷跳入长江抢救一对溺水小姐妹,不幸被江水吞噬。

      又一个鲜活的生命离我们而去。我们无论给小晨婷怎样的赞语都不过分,无论给她多高的荣誉都不算慷慨,但这些终究抵消不了小晨婷父母的悲痛,毕竟他们需要的是一个健康成长的生命,而不是赞语和荣誉。

      我对此有深深的痛惜之情。

      未成年人为救人不幸牺牲的新闻不是第一次看到,因救人而死去,救人者几乎无一例外地被当作英雄,被追认为烈士,有关方面不遗余力地号召向救人者学习。

      平心而论,这类做法是有好的一面,但有没有考虑到在实际效果上它可能对未成年人起误导作用呢?

      未成年人跳入江水抢救溺水者的冲动,一是出于本能,一是学习的结果。如果是出于本能也就无话可说,这是人性善的一面。但如果是学习的结果,那能说我们成年人对他们的死可以不负任何责任吗?

      水火无情,我们成年人都懂,但小晨婷们懂吗?他们天真,稚气未脱,对灾难估计不足;他们力气小,缺乏救生知识和能力。他们去救人,将人救起是侥幸,搭上一条小命是必然。

      我们一方面没有告诉未成年人救人的利害关系,另一方面又鼓励舍己救人,这不正是此类悲剧的根源吗!

      因此,我们在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的同时,更有责任给未成年人补上一课:救人也要讲科学和方法,否则,单凭勇气和热情,只会酿成更大的悲剧。

      当然,补课的目的绝非是让他们见死不救,而是要让他们学会该如何救人———是迅速向成年人求救,而不是去作无谓的牺牲。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对成年人来说,见死不救和鼓励(或者说是误导)未成年人舍己救人,同样是对生命的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