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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岁小孩要“泡妞”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10-24

    记得一位朋友曾讲过这样一件事,说他一日急着外出办事,满7岁的儿子硬是缠着不放。无奈,他只好跟儿子商量说:“乖!你到底要什么?爸爸带你买去!”谁知儿子擦掉眼泪说:“爸,我要‘泡妞’。”他听后着实吃了一惊,这是一个7岁孩子应该说的话吗?不由得“啪”一巴掌打在儿子柔嫩的小脸上,谁知儿子委屈得大哭起来。后来他才知道,儿子所说的“泡妞”,只不过是一种儿童食品。

  当时我听后,只是一笑了之,因为我没有亲眼看到过这种名叫“泡妞”的食品,再说,谁家没有孩子,谁不希望我们的下一代身心健康呢?会有人去干这种缺德事吗?不可能!一定是这位朋友在说着玩呢。可没想到,就在今年奥运圣火正在悉尼熊熊燃烧、人们陶醉在电视旁为中国奥运健儿欢呼与加油之时,某电视台在插播广告时,突然冒出一美女,冷不丁说了句:想知道“亲嘴”的味道吗?(看后才知道此广告是宣传一种名叫“清嘴”的口含片)“乖乖!这是真的吗?”当时我就像听上述那位朋友所讲的儿子要“泡妞”一样,怎么也不敢相信这是厂家“正儿八经”的广告宣传。正如《检察日报》2000年9月28日“老姚观相”栏目中老姚所庆幸的:幸好我们的奥运健儿正在前方拼搏,没有机会目睹此景,要不然,这金牌肯定没现在的多。

  说真的,诸如“亲嘴”之类的广告,不光是单个电视台在播出,全国若干电视台都有,甚至更为严重。如某些电视台播的“便民直销”广告,赤裸裸的画面与语言让父母不得不去捂住孩子的耳朵与眼睛。记得在1999年,我曾为此写过一篇名为《电视直销,还是含蓄点好》的短文,可惜最终只是赚了点稿费,仅此而已。

  其实,说起广告,自1966年英国的《伦敦报》首开广告专栏之后,随着商品生产的迅速发展,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已形成了一门独立的行业和学科,是格外有讲究的。虽说我不是研究广告的,但我知道,广告是倚重于文化艺术的,是意深而朴素的,是境高而平实的。如世纪末美国《广告时代》杂志评出的本世纪最具有影响力的十条广告词来看,几乎全是清一色的平实朴素。如排名第一位的麦当劳快餐店的广告:“今天你该歇一歇了”;排名第三位的“百事可乐对你口味”等等,可以看出现在的广告主流当为平实朴素。可看看我们身边的某些广告,什么“码到功成”,什么“有口皆杯”等等,这些分明是在糟踏我们的文字,却居然还有媒体凑热闹去评什么最佳,简直不可思议。更甭说有些广告宣扬低级趣味,影响成年人不说,还直接影响着我们下一代的身心健康。你说作为电视广告,每天放给亿万人看,总不能标上“儿童不宜”吧!

  站在新世纪的门槛前,我们呼唤优质的广告出现,呼唤平实朴素的广告出现。为了共建一个文明的社会,我们吁请商家给商品起名字时,千万要“手下留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