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乘下午放学时间来到南京珠江路附近的该店,店主听了一脸茫然,反问记者:“周某拿钱买零食请客,为什么不卖给她呢?”
    对此,该校校长张女士对记者说:“孙老师报告了周某乱花钱的情况后,我也去小店作了调查。该店由两位女子经营,平常让学生存钱和赊账。我们看到一本记录簿,上面有我校好几个学生的账目,有的学生‘存款’达到100元。现均已通知家长配合教育。”据了解,记者登门采访该店的次日,两位经营者找到张校长并保证今后一定正当经营,如果发现拿大票子或有不良嗜好的学生在该店消费,立即报告校方进行处理。
    [观察家言]孩子是未来的社会栋梁,全社会都应当为小学生的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在小学周边开小店搞经营的商家,自然要承担协助学校及家长监护、管理“小消费者”的义务。从大的方面说,即使小学生只花销一分钱,也事关建立正确的消费观,而后者更是形成个人优秀品德的重要一环,商家责莫大焉。其次,我国从古至今的商业伦理,重要的两条就是“仁义”与“诚信”原则。商家固然要追求利润,但不可见利忘义,昧心欺童,甚至害童。利义兼取,乐善好施、童叟无欺,才能心安理得地赢利发财。
    几天前,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曾紧急发文要求将色情暴力类非法出版物清除出校园。当时竟有店主公然宣称,别人能出版,我就能出租!由此可见,诸如守法意识、道德良知以及社会责任感,在一些商家眼里,是何等的茫然和淡漠。而由此又再次说明,教育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多么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密切配合和倾情关爱。而净化、优化教育的周边环境,对于孩子们身边的每个人,都息息相关,责无旁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