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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教育给电子商务打支兴奋剂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1-06

    尽管2000年互联网遭受了不少寒风冷雨,电子商务也从高高在上的神坛骤然跌下,但传统产业与网络的亲密接触却一刻也没停止。当物流配送还不足以满足心急的网上订货者时,教育行业从去年开始与网络开始了闪电般的联姻。

    去年7月,教育部批准了31所高校可以通过网校独立招生、授予文凭和学位,开办网络大学的国内高校从4家迅速扩到31家。商业资本更不会放过这一大好商机,商业化教育网站在网络业的一片秋风冷雨悄悄地开始奔向赢利的征途。

    有人甚至预言:网络教育有可能在新的一年里实现电子商务没能实现的理想。

    喜:市场空间大得很

    国内拥有1.4亿小学生、6000万中学生、1200万高中生,其中仅有少部分的学生能够享受优质的教育服务,而在18到22岁年龄段中,仅有2.4%的人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根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2000年1月公布的统计数字,成教生数量已高达120万。截止到1999年下半年,自学获得学士学位和大专文凭的人就达660万。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职业教育作为提高个人生活层次的阶梯,要求个人不断学习充电,掌握新的技能,也正吸引着众多在职人员。网校能够以极低的成本和现代的手法满足这一需求。

    今年广州上网人数持续增长,广州电信最新统计报告指出网民总数已达70多万。而据华师大12月份的一份最新调查,指出高达69.6%的家长希望子女上网首要考虑的是教育学习。于是希望上网和学习两不误,广州学生选择上网校补习现在已成为一种时尚化的学习方式。通过上网校,就能和重点中学的学生一起接受同步的辅导和训练。这是大多数名校网站受欢迎的原因。

    从我国目前教育状况看,网上教育确实有其发展的空间,只要将全国受教育人口提升1%个百分点,就有近亿潜在的生源。

    业内人士预测,教育热可能会成为经历了低潮后的中国互联网向赢利方向迈进的一剂兴奋剂,因为这个蛋糕实在是太大了,只要是分到了一小块,就足够让那些能够做网上教育的网站吃饱吃好。如此一个源源不断的财源,难怪嗅觉灵敏的商家趋之若鹜。

    干吧:千军万马办网校

    尽管建设一个规模完整,功能强大的网校需要数以亿计的资金为后盾,建校后的维护门槛也不低,但从去年以来,网校的建设速度依然如火如荼。建设速度之快,数量之多与目前尚不算广阔的市场相比,其情景不亚于千军万马过独木桥。

    自96年国内第一所网校101远程教育网开办以来,至今我国网校光中学类已超过了200多所。网上大学30多所。许多网校是依托著名中学、大学来开办。有的发展很快,象101网校,目前已有40,000名正式交费的学生及30多万注册会员。

    商业网站依靠更多的资金和技术上优势也对教育情有独钟。与依托学校开办的网校相比,他们在经营管理上显得更加市场化和商业化,但缺乏高校背后依赖的师资,没有颁发学历的权力是其发展的一大障碍。于是从去年下半年以后,商业教育网站开始了教育机构的合作。特别是一些大网站更把目光投向海外著名学府。不少教育类网站都开始与海内外著名学府合作,推出网上学位课程,象网大就与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合办电子商务管理MBA课程和DBA(工商管理博士)课程,中国学生在境内读书拿美国大学文凭。

    不过目前商业教育网站的主要收入来自于线下业务(软件销售、接入服务等),因为很多在线服务现在都是免费的。网上收入(广告、信息服务等)则较少,但免费时代总会有个终结的时候,在网络用户习惯了网络教育后,谁将会率先打出收费的大旗呢?

    忧:干好要迈三道坎

    远程教育网站的前景虽然诱人,也拥有传统教育不具备的优势,但目前却应了一句老话:叫好不叫座。行内人说,教育网站若想有所作为,必须考虑迈过三道门槛。

    门槛一,教育网站的主办单位及学后认证问题比不上国办大学权威,网上教育尚属初级阶段,文凭认证仍有不足。尽管素质教育、能力教育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但不可否认的是,文凭在求职、提升、出国等诸方面仍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网上大学与正规传统大学的毕业证上如何体现不同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

    门槛二,打铁还要自身硬。传统教育的体系发展至今已相当完善了,教育网站若不在课程设置,授课质量、学业管理、收费标准等方面下一番功夫,欲从教育大市场中分得一杯羹也不太容易。即使是像清华、北大、人大这样的著名学府,目前也很难实现多层次、多学科的网上教育。一些院校干脆只开设一门研究生进修班课程。专业少。各网大所设专业也很少,可选择余地较窄。

    门槛三,网络整体技术水平有差距。国内互联网没有足够的带宽,多媒体课件就难以通过网络传输,传输质量也多大打折扣。(何家)

    教育部去年7月5日颁布的关于《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无疑给躁动不安的市场吃了一颗定心丸。《办法》允许企业或校企合资的实体依法开办网校,这使网络教育在管理理念上有了重要突破。

    这是一个开放的管理模式:网校既可以是事业法人也可以是企业法人,但企业必须和学校合作,必须持有教育牌照。此外,还须参照对口的原则进行管理。

    《办法》没有明确校企合资办网校是否可以实行股份制,也未规定控股方必须是提供教学质量保证的学校一方。这无疑给网校下一步留出了实践、总结、发展的空间。《办法》似乎优先为教育网站开辟了上市之路。据向有关方面证实,这并非有意而为,只是因为现有法规不允许学校上市。但它可能会有利于培育大型教育服务提供商,发展可供多个网校共用的通用教育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