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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等学校招生办法有较大改进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4-12

    记者从昨晚南京市招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该市中等学校招生办法比过去有较大改进,进一步放宽了报考条件,取消了往年填报志愿时的类别限制,将借鉴高校招生的录取办法,并将今年普通中专校和技工学校也纳入全市统一录取。

    据悉,具有该市户口的初中毕业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历的适龄青年均可报名考试,年龄原则上限在18周岁以内。所有考生均可报考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师范院校、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等不同类别的学校。在招生录取时,同批次学校在最低起选分数线上由招生部门按志愿顺序投档,第一志愿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依次类推。

    该市招委和教委还公布了咨询和监督电话,分别是4727205和4721514。

    又讯 南京市今年小学升初中入学办法正式出台。该办法要求小学毕业生应在规定学区内的学校就读初中。各区(县)对在规定学区内的小学毕业生继续实行按中小学对口直升和按中学施教区就近入学的办法。在实施此办法条件尚不具备的地区,要加快改造薄弱学校和布局调整的步伐,为就近入学创造条件。今年可彩综合素质测试等方式,来安排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但不得进行语文、数学和英语的书面考试。市外国语学校面向市区招生,实行自愿报名、英语基础能力测试初选、综合素质复试、择优录取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