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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办提醒:高校招生有非法活动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2-08-16

      200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连日来,各省普遍接到一些举报,反映社会上少数不法分子利用学生求学心切,想上重点、名牌大学和热门专业的心理进行诈骗活动。他们以高校的名义,打着经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招办批准招生的幌子,或以人才交流中心、定向单位的名义,或以代学校扩招为名,打着某公司或中介组织的招牌诈骗钱财。这些打着各种名义的机构声称手中有招生指标、有定向计划,只要交钱,不管考分多少,保证可以上大学,并承诺能完备各种招生手续。这些不法分子甚至私刻招生机构的公章,伪造录取审批表和领导签字。为此,招生部门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对各种所谓的招生活动一定要认真鉴别,谨防上当受骗。     

    如何鉴别真假招生呢?国家正规组织实施的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以下几个明显特点:   

    一是招生计划全部要在省级招办编制的招生专业目录中向社会公布。教育部规定,未经省级招办公布的计划不得招生。所以,不管“负责招生者”怎么说,考生及家长一定要首先看一下省级招办编制的招生专业目录中是否有该学校的招生计划。在录取过程中,如果高校招生调整计划,增加招生名额,都要按程序在录取现场办理有关手续,公开录取结果。   

    二是普通高校招生由省级招办统一管理,集中进行,并由省级招办现场办理录取的各种手续。录取场外不会设置任何办事机构,也没有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办理录取手续。省级招办只对各高校招生人员在录取场所内进行计算机网上投档录取。在录取场所以外的宾馆、公司及个人所谓的代办、代录,都是非法的、无效的。   

    三是高招录取结果一般都会通过新闻媒体或在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布。凡在网上能查到的学生,都是按正规程序录取的学生,可以取得普通高校学籍,毕业后能够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四是收费项目和标准已经规范。近年来,高校招生收费项目和标准都公布在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章程中,并且所有交费都是在新生报到入校时直接向学校交纳,而不是提前交纳或在校外向某个人或某些中介组织交纳。因此,对以个人或中介组织名义收取所谓押金、扩招费、定向费、赞助费的,都要提高警惕,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有一套严密的管理程序和监督制约机制,招生部门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不要轻信那些天花乱坠的许诺,也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不切实际的幻想最容易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