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市教委要求北京市高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在学校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内容,对家庭困难学生实行的收费减免政策也将予以公示。规定指出,各高校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应通过收费报告单等方式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目前北京市物价局和财政局正在对北京高校今年的收费标准进行审核,以往的部分收费项目有可能被取消。规定要求,收费一律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收取。现阶段国家规定的高校收费项目只有学费和住宿费,住宿费标准现行规定为每生每学年800-1200元,学费的收取要求占学校年均日常运行成本的25%。但不同地区的高校、不同类型的高校、同一高校内的不同专业则可以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