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今年的收费标准,高等职业教育收费与普通本、专科并轨,即高职教育的本科和专科每生每年学费标准分别为4000元和3600元,与去年的6700元每生每年相比降幅较大。各校可按照今年的标准在上下浮动15%的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由学校在不超过国家生均教育事业费拨款标准范围内,与委托单位协商确定。普通高校(民办高校)社会化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应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入学新生三个月(含三个月)以内因体检不合格退学的,退还全部学费、住宿费。各高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名义搞“双轨”收费,坚决纠正以各种名义向学生收取“赞助费”、“扩容费”、“定向费”、“一次性建校费”等。各高校今年的招生简章必须写明本校学费、住宿费标准和帮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措施。 《》 2001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