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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将实施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4-28

    本报北京4月27日电 记者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获悉:《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新纲要”),已经国务院讨论通过,并将颁布实施。

    根据《十五计划》的要求和九十年代儿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新纲要”以促进儿童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为重点,以培养和造就21世纪中国现代化建设人才为目标,提出了到2010年中国儿童发展的总目标。围绕总目标,纲要将儿童发展分为健康、教育、法律保护、环境四个领域,并制定了每一领域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应采取的策略措施。

    记者在会上还获悉:“第五次东亚及太平洋地区儿童发展问题部长级磋商会议”将于今年5月14日至16日在北京举行,届时预计有29个国家和地区的200多名官员将参加本次会议,其中部长级官员约30人。来自12个非本地区的捐助国和15个国际组织的代表、部分非政府组织和青少年代表也将与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