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查,目前苏州已有近6万名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有3万名,在流动儿童少年学校(即民工子女学校)就读的有3万名。另外,即将就读的孩子有近5万名。
    根据这一《办法》,苏州市将按照“积极吸纳,支持办学,加强管理,逐步规范”的方针,把解决辖区内流动儿童少年的就学问题当作各级政府的法定义务,在今年内使这项工作走上正轨。各地要坚持以公办学校吸纳为主的原则。除中心地区以外,每个乡镇或街道可集中举办1到2所或几个乡镇(街道)合办1所专门招收流动儿童少年的学校。
    苏州市强调,各级政府以及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流动儿童少年的就学纳入本地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对流动儿童少年学校要加强管理、监督和指导。要做好流动儿童少年就学的统计工作,对就学的流动儿童少年建立相应的学籍,保证他们在学习期间能够享受到与本地学生同等的基本权利。各级政府在对教育财政拨款时,应建立流动儿童少年就学的专项经费,支持招收流动儿童少年就学的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校,扶持专门招收流动儿童少年就学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