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正方:中小学生做家务劳动不应索取“报酬”
    陈晓龙(青岛市实验小学学生):我经常帮助父母做家务,有的时候也跟他们开玩笑,要点小费,但只是说说而已,从没有当真。再说,我需要钱的时候,只要和父母说清目的,父母一般会满足我的要求,劳动对我来说只是一种锻炼。
    李洁(学生家长):我有时也爱跟孩子开玩笑,帮我擦一次地或洗一只碗给多少钱,其实也是说说而已。我觉得不该给孩子“劳务费”,尤其是那些乱花钱的孩子,更不能给。不过,有时孩子帮着去买东西,剩下点零钱就归他了。我儿子不乱花钱,所以我很放心。
    张帅(青岛市北区合江路小学学生):我不向家长索要“家务劳动报酬”,因为我是自愿干家务的,我觉得帮家长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也是应该的,用不着要钱。
    魏秀丽(学生家长):我觉得给孩子“家务劳动报酬”不妥。孩子有钱了,就会乱花;花习惯了,一旦不给他钱了怎么办?我们家楼底下有家“网吧”,不少学生在里面上网,我还听说有的孩子是骗父母的钱用来上网的。我认为,让孩子自己支配钱不是好事。
    戴晨云(青岛市四方区人民路一小教师):家长以付钱为条件要孩子参加家务劳动,就会淡化亲情,强化孩子的“金钱至上”意识。现在孩子还小,他们通过帮家长做家务“挣”一些钱;将来他们长大了,有钱了,会不会理直气壮地不帮你干家务。因此说,以钱来收买孩子参加家务劳动是有害的,不可取的。
    辩论反方:“报酬”能调动孩子做家务的积极性
    袁文显(青岛市南区贵州路小学教师):我觉得可以给孩子“家务劳动报酬”,国外许多家庭都是这样做的,连孩子帮着擦双皮鞋都会给钱,这样做可以让孩子从小就知道靠劳动来获得报酬。
    陈静(学生家长):我觉得为了提高孩子家务劳动的积极性,给孩子点“家务劳动报酬”没什么不好。我的孩子以前很不愿意干家务,自从我和他商量好了,干家务有报酬后,他现在都抢着干家务。
    王鹏(某小学学生):说实话,我不太喜欢干家务,如果干家务能给点钱的话,我会抢着干的。但我不敢跟爸爸妈妈提出来,怕挨他们的批评。
    教育专家:“金钱至上”的思想要不得
    宇春芳(青岛市市南区教体委主任):在市场经济中,劳动已经成为商品。但是,有些劳动如社会公益、家务劳动都不是商品,而是义务。当孩子具有了一定的劳动能力时,就应当对家庭尽义务,参加适当的家务劳动。如果一个人连家庭义务感都不具备,又怎能有社会义务感?有人说,国外很多家长就是给孩子付“家务劳动报酬”,但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还不能单纯用金钱来维系。让孩子参加一些家务劳动,尽一些自己应尽的义务,这是应该的,决不能用钱来维持这种义务。“金钱至上”的思想更是要不得,否则,父母子女之间就会变成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这对孩子的成长有害无益。所以,不应该提倡家长给孩子付“家务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