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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整治中小学招生乱收费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5-17

  新华网北京5月16日电记者今天从有关部门获悉,为确保2001年中小学入学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北京市将对市民反映强烈的“乱收费”现象进行严厉整治。

  近年来,北京市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和高中招生考试改革,并相应开展了基础薄弱校建设、学校结构布局调整、办学体制改革等工作,初步形成了多种入学招生方式并存的格局。但随着广大市民希望子女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日益增长,中小学办学水平不均衡、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足、学校面临自筹经费压力等问题日益显现,中小学入学招生和择校收费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现象。

  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北京市决定,加快中小学结构布局调整,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供给,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清理中小学账户,并对其试行财务结算中心管理办法,最终建立一套治理“乱收费”的有效机制。北京市还要求各学校不得以捐资助学名义收取择校费,严禁捐资助学与学生入学挂钩,捐资助学款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收取,统筹管理和使用。

  根据北京市制定的政策,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要继续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准招收择校生。小学实行登记入学办法,公办初中由各区县结合本地实际,继续实行“中小学对口直升”、“电脑派位”、“划片对口就近”等办法。城近郊区57所办学条件、教育质量和社会声誉较好的热点小学要扩大服务范围,今年接收学生总数不得低于1万人。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学校初中入学招生时间不得早于公办学校,不得自行设置条件挑选学生,“电脑派位”的学生比例不得低于招生总数的80%。全市初中接收各类“特长生”不得超过应届小学毕业生人数的1%。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限定录取分数、限定录取人数、限定收费标准的政策,不准录取低于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择校最低分数线的新生,择校生总数不得超过当年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0%,择校收费最高不得超过每名学生3万元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