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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试行“一费制”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5-22

     新华网武汉5月21日电 湖北省政府日前下达通知,对全省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试行“一费制”,以切实治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

     所谓“一费制”,是指在全面清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乱收费,严格核定杂费、课本费标准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两项收费,核定一个最高标准,只向学生收取一项费用,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据了解,湖北省试行的“一费制”仅限于国家重点扶持和省的贫困县(市)的农村中小学,贫困县(市)的城区和其他地区的中小学仍按原规定执行。